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建立和保持檢測設備和實施管理程序,應有計劃地實施檢定和校準。所有需要檢定和校準的,或有有效期的的設備,應使用標簽標識,進行管理。環境監測機構廠家帶你了解更多!
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建立、實施和保持與其活動范圍相適應的管理體系。
管理體系應傳達到有關人員,并被其理解、執行。
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闡明質量方針,制定質量目標,并在管理評審是予以評審。
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建立和保持標準物質的管理程序,標準物質應采用有證標準物質證書,并在有效期內使用,并應對其進行期間核查管理。
根據監測目的,進行現場調查,收集相關信息和資料(水文、氣候、地質、地貌、氣象、地形、污染源排放情況、城市人口分布等)→根據監測技術路線,設計并制定監測方案(包括監測項目、監測網點、監測時間與頻率、監測方法等)→實施方案(布點采樣、樣品預處理、樣品分析測試等)→制定質量確保體系→數據處理→環境質量評價→編制并提交報告。
確定監測項目,應根據國家規定的環境質量標準,結合本地區主要污染源及其主要
排放物的特點來選擇,同時還要測定一些氣象及水文測量項目。
確定監測點布置及采樣時間和方法,采樣點布置得是否合理,是能否獲得有代表性
樣品的前提,應予以充分重視。
選擇和確定環境樣品的保存方法。
環境樣品的分析測試,根據樣品特征及所測組特點選擇適宜的分析測試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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